交易登记号:E3302010000007663001 |
建设(招标)单位: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|
代理单位: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|
工程名称:鄞州大道-福庆路(东钱湖段)快速路二期工程(西段中段)施工Ⅰ标段 |
招标控制价:121728280元 |
开标时间:2023-08-2909:30 |
公示时间:2023年08月30日至2023年09月04日 |
预中标单位: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|
预中标单位资质资格: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|
评标得分:96.39分 |
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格证书名称和编号:陈子阳/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/鄂1342020202101474 |
预中标价:112537599元 |
工期(交货期):900日历天 |
质量目标: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|
1、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,应当以书面形式通过以下方式向招标人提出: |
项目招标(代理)联系人:李红丽 |
电话:13336619105 |
地址:宁波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4楼 |
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的,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。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。就本项目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,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。 |
根据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》第十二条之规定,投诉事项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的,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不予受理。投诉渠道如下: |
项目招投标监管机构: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|
电话:0574-87187749 |
传真:0574-87187296 |
邮箱:nbctc@163.com |
地址: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|
3.投诉材料模板下载请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“资料下载”栏目 |